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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生党建工作的通知

2003-08-21 12:39 管理员

各基层党委(总支):
     2003级新生即将入学,为了更好地发扬我校学生党建工作的优良传统,增强新生对党的认识、了解,更有效地做好我校学生党建工作,党委组织部决定对2003级学生秋季学期党建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内容如下:
    1、加强本科新生的“三早”教育:①请经验丰富的教师举办入党启蒙教育讲座,要求一个月内讲座覆盖到每一位新生;②各院党委副书记(学生党建工作负责人)结合本单位的学生党建工作实际进行启蒙教育;③辅导员、党支部书记牵头开展不同形式的启蒙教育活动(如党员带班、座谈、党建工作进公寓等);④及时成立马列主义(党课)学习小组,做好小组长的培训工作;⑤经了解对各方面表现优秀的申请入党学生及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培养、教育和考察。此项工作由基础学部牵头统一组织实施,各相关院系配合落实,力求使本科新生申请入党比例在本学期末达到50%以上,学期末由基础学部写出入党申请等数据统计分析和入党启蒙教育总结报告,于12 月25 日前报组织部,以组工简报的形式转发到各院系。
    2、各学生党总支凭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对其进行审查(重点针对本科新生和外校、外单位转入的党员):①在接收组织关系的同时大致了解其入党程序、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过程、党员应履行的义务等情况;②看档案,审查原始入党材料是否健全,《入党志愿书》审批单位是否符合要求,入党年龄是否符合党章规定等,并填报新生党员登记表;③将有疑问和问题的学生党员全部入党材料送组织部审查,经过确认后,由各基层党委(总支)通知学生本人。
    3、各学生党总支按博、硕、本科生接收党组织关系,经审核后由专人统一到组织部接转组织关系,并以院(系)为单位填写组织关系转入登记表(电子稿)。各单位要要求学生党员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包括校内院系之间的关系转接),12月1日以前无正当理由还未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新生党员学校将不予承认。
    4、对外校、外单位和高中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审查和继续培养:①外校、外单位和高中转来的入党申请书一般可作为第一份入党申请书予于承认,不用重新写入党申请书。②外单位、高中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严格、严肃的审查,确认是否继续培养;外校(大学)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予于承认,党支部大会要讨论并有决议和记录;③对入党积极分的培养要有重点、要及时;④对外校、外单位和高中转来的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审查结果应及时通知学生本人。
                  

党委组织部
2003年8月20日
发布者:关玉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