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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奖学金】2015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通知

2015-09-16 12:50 管理员

为规范宝钢奖学金的设置与管理,按时开展宝钢奖学金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2015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宝钢优秀学生奖申报对象主要为在籍的本科生、研究生,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学校评审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

二、奖励标准

宝钢优秀学生奖:金额为10000元/人,学院可推荐1人至学校参评,学校可推荐6名,并从中择优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人,最终由宝钢教育基金会宝钢教育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名单,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学金为20000元/人。

三、申报及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四、奖学金申请、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对照奖学金评选条件,提交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特等)奖评审表(附件1、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或复印件)。《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学生事迹应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

2.学院对提出奖学金申请的学生进行材料审核和评议,推荐1名学生,报送学工处。

3.学工处将申报材料整理汇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校级评审,最终确定宝钢优秀学生奖及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推荐名单后公示,公示后无疑义,学生本人再进行网上申报,学校审核后报送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

4.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召开评审工作会议,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五、评选及时间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和时间节点,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选中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对申报学生要侧重对其“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3、申报学生需于9月18日14:00之前将相关申请表和佐证材料(或复印件)纸质版交至电机楼30024本年级辅导员/协理员处。电子版(附件1,附件29月18日14:00之前将邮件和附件重命名为“宝钢奖学金-学号-姓名”报送至hitee30024@163.com,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放弃参评。

4、学工处将于9月23日后组织评审后公布学校评选结果。

申请表及实施细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