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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博士派遣】2016年春季办理《就业报到证》通知
2016-02-28 15:23 管理员
各位同学:
经学校与黑龙江省教育厅沟通协调,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同意为我校截至目前已通过毕业答辩并取得毕业证的,尚未办理《就业报到证》的博士毕业生集中办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截至目前已通过毕业答辩并取得毕业证的(不需要求必须上会),且未办理《就业报到证》的博士毕业生,委托或定向的博士毕业生除外。
二、办理所需材料及流程
1、博士生如实填写《博士生办理<就业报到证>申请表》(附件1),并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2、认真填写(附《博士生办理<就业报到证>信息录入表》(附件2)
3、学院副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4、学院将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的博士生材料统一交至电机楼30024,材料包括:
(1)《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相关城市接收函;
(3)《博士生办理<就业报到证>信息录入表》电子版;
(4)对于申请派遣回生源地的毕业生,需填写《毕业生派遣回生源地的申请》(附件2);
三、材料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11:00前。
四、相关说明
此次派遣的毕业生如需改派,可于2016年8月1日之后自行到黑龙江省教育厅(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12-6号)办理。
如有遗漏,责任自负。